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2019年的新个人所得税法颠覆了以往的征税方式,为纳税人带来了更加复杂而精细的计算机制。其中,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采用了累计预扣预缴法,而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方面则延续了现行规定的预扣预缴法。在深入了解这一新法规的同时,让我们一同揭开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奥秘。
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等于累计收入减去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以及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这是一种正式的预扣方法。
举个例子,假设一位员工于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为5000元,专项扣除包括"五险一金"等共计1500元,享受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如果从1月起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而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我们以前3个月为例,按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10000-5000-1500-1000)×3% = 75元;
2月份:(10000×2-5000×2-1500×2-1000×2)×3% - 75 = 75元;
3月份:(10000×3-5000×3-1500×3-1000×3)×3% - 75 - 75 = 75元。
除了工资、薪金外,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值得注意的是,稿酬所得的收入额按70%计算。
在计算减除费用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
通过深入理解新个人所得税法的计算机制,我们可以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税负情况,为合理财务规划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希望这篇文章为您带来更清晰的个税计算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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